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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介绍
发布日期:2026年04月12日 浏览次数:

     

昆明理工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

本科学生资助政策介绍


为全面落实国家与云南省学生资助政策,切实保障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,昆明理工大学建立以奖、助、勤、贷、免、补、绿色通道为主体,国家、省级、校级、社会资助相结合的完整资助体系。现将全部资助政策清晰、详细说明如下:

一、国家及省级奖助政策(国家级/省级资助)

1.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

奖励对象: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(含高职、第二学士学位)在校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10000元。

颁发证书:国家统一印制荣誉证书。

2.云南省政府奖学金

奖励对象:省内全日制本专科特别优秀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。

颁发证书:云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荣誉证书。

3.国家励志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6000元。

4.云南省政府励志奖学金

奖励对象:省内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本专科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4000元。

5.筑梦奖学金

奖励对象: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4000元。

其他要求:仅限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。

6.红河助学金

奖励对象: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学生。

奖励标准:每生每年4000元。

其他要求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学年接受的资助金额总和(除国家助学贷款外)不得超过该生每年需缴纳的学费、住宿费、基本生活费之和;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只能享受一次“红河助学金”。

7.国家助学金

资助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生(不含退役士兵学生)。

资助标准:一等助学金为每年4200元;二等助学金为每年3200元。

退役士兵学生助学金:统一享受每年3700元。

8.注意事项

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为在校生中二年级以上(含二年级)的学生,同一学年内,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,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、省政府励志奖学金、省政府奖学金、筑梦奖学金、红河助学金;除国家助学金外,其他奖、助学金将实行挂科、重修一票否决制,此外违反法律及校规校纪的也将酌情取消评选资格。

二、国家助学贷款(解决学费、住宿费核心渠道)

类型: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主,国家开放银行及其他银行助学贷款。

申请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用途:优先支付学费、住宿费,剩余可补贴生活费。

额度:每人每年最高20000元。

利息:在校期间利息全由国家承担。

期限:学制加15年,最长不超过22年。

申请地点:户籍所在县(市、区)学生资助管理部门。

其他:国家开放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流程详见页末文件《附件1.2025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操作指南》。

三、新生入学专项资助(滋蕙计划)

适用对象:云南省生源、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。

用途:解决入学报到交通费、入学后短期生活费。

资助标准:省内高校500/人;省外高校1000/人。

办理方式: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申请。

四、入学绿色通道

适用对象:暂时筹集不齐学费、住宿费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新生。

办理方式:开学报到时直接通过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。

后续安排:入学后由学校资助部门开展困难认定,分类给予资助。

五、勤工助学

申请条件:学有余力的在校学生。

组织单位:学院或校内其他单位统一组织招聘。

形式:利用课余时间合法劳动获取报酬。

用途:改善学习生活条件,提升实践能力。

六、校内资助(学校设立,全覆盖、多类型)

1.优秀学生奖学金

奖励对象:本科在读学生(不含外籍留学生)。

奖励标准:每学期7002000元。

奖励方式:按专业名额择优评选,颁发荣誉证书。

2.优秀经济困难学生奖学金

资助对象:学校认定的本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。

资助标准:每学期500元。

资助说明:不与优秀学生奖学金兼得,符合条件即可申请,颁发荣誉证书。

3.学费减免

资助对象:家庭经济困难、无力缴纳学费的本科学生。

资助方式:按学年申请,按学费标准与比例减免。

资助说明:名额不限,符合条件即可申请。

4.考研补助

1)考研报名补助:已完成研究生考试报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,凭考研报名号申请,补助标准为300/人。

2)初试成绩公布后,按以下两类标准发放补助:参加全部科目考试且无缺考,所有科目成绩≥30分:补助700/人;参加全部科目考试且无缺考,存在科目成绩<30分:补助500/人。凡初试有缺考科目或已获得推免(保送)资格的学生,不享受本项补助。

5.临时困难补助

资助对象:突发困难、无法参加勤工助学或家庭变故学生。

资助标准:原则上每月不超过1000/次。

6.冬季送温暖

学院将在每学年11-12月统一采购过冬物资,发放给家庭经济困难的大一新生,切实做好新生关怀与暖心保障。

七、其他国家专项资助

1.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

资助适用:应征入伍、军士招录、退役复学/入学。

资助内容:学费补偿、助学贷款代偿、学费减免。

资助标准:每年最高20000元。

2.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

适用对象:到云南省25个边境县及迪庆州乡镇以下基层就业,服务满3年及以上(以签署的合同或聘用公文为准)。

云南省25 个边境县(市)是指:

保山市:腾冲市、龙陵县;

红河州:绿春县、金平县、河口县;

文山州:麻栗坡县、马关县、富宁县;

普洱市:澜沧县、西盟县、孟连县、江城县;

西双版纳州:景洪市、勐海县、勐腊县;

德宏州:潞西市、瑞丽市、盈江县、陇川县;

怒江州:福贡县、泸水县、贡山县;

临沧市:耿马县、镇康县、沧源县。

3 个藏区县(市)是指:迪庆州的香格里拉市、德钦县、维西县。

资助内容:补偿学费、代偿国家助学贷款。

资助标准:每年最高20000元。

3.公费师范与优师计划

院校:教育部6所直属师范大学等。

政策:在校免学费、免住宿费,发放生活费补助。

说明:符合条件非师范专业可按规定转入。

八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

经济困难学生一般于每学年9月开展,每学年仅认定一次。学生根据学院通知填写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》,提交到班主任领导的经济困难生认定小组,根据学生家庭的实际情况进行认定。

九、安全预警(重要提醒)

1)开学前后为诈骗高发期,警惕冒充老师、资助工作人员诈骗。

2)拒绝“低门槛、高额度、低利率”不法网贷,严防校园贷陷阱。

3)遇可疑情况不转账、不透露信息,权益受损立即报警。

十、咨询方式

资助咨询电话:0871-65915648(学校资助中心)、0871-65109582(材料学院学工办)。

咨询时间:工作日8:3011:3014:3017:30

官方渠道:关注“中国学生资助”微信公众号、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网:https://www.xszz.edu.cn/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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