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昆明理工大学本科学生学籍管理细则》(2019年修订)的相关规定,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本科生的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,规范学生请销假行为,特制定本办法:
一、请假途径
(一)我院所有在籍在校本科生均须通过“我在校园”微信小程序办理请销假手续。
(二)对于尚未纳入“我在校园”对应班级的新生、复学学生等,可暂时采用手写请假条的方式,经本人及家长签字后,提交班主任和辅导员审批。
(三)如遇突发事件(学生因病住院、直系亲属去世等),学生或监护人可先通过电话与班主任、辅导员沟通确认后,可先行离校。学生返校后须在3个工作日凭相关证明材料补办书面请假手续。
二、请假流程
(一)周末或节假日离校且当日不返校的,须按“学生申请—班主任审批—辅导员审批—学生返校销假”流程办理。提交请假申请时,应如实填写请假信息(紧急联系人不得为本人)、请假事由,并上传家长知情材料。若班主任及辅导员未及时审批,学生应主动与其联系。
(二)教学日期间因事因病请假离校且当日不返校的,须按“学生申请—班主任审批—辅导员审批—打印请假条并办理盖章手续—向任课教师请假—返校销假”流程办理。审批通过后,学生根据请假涉及的任课教师人数打印相应份数的请假条。
² 请假3天及以内:可前往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623室,在请假条审批人处盖章;
² 请假4天及以上:填写《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三天以上请假条》(附件1)须呈送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签署意见, 并在副院长意见处加盖学院行政章。
学生应在离校前将辅导员审批并盖章的请假条交至任课教师。如因病、因事需立即离校,无法亲自递交请假条,应提前与任课教师沟通,委托同学代交。
(三)寒暑假计划返乡的学生,须至少提前2天通过“我在校园”平台提交离校申请,上传家长知情同意书及行程单截图,如实填写离校时间、行程和目的地。经班主任、辅导员审批后方可离校,安全到达后应及时在“我在校园”平台进行到达确认。返校时,须提前2天在平台提交返校申请,并上传行程截图及家长知情同意书。安全到达后,安全到达后应及时在“我在校园”平台进行到达确认。
三、注意事项
凡未经请假或未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、无故旷课者,将严格按照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籍管理细则》请假相关规定节选(附件2)、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》未履行请假等手续相关规定节选(附件3)进行处理。事后一律不予补办请假手续,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及安全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。
四、本办法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。
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
联系电话:0871-65109582
2025年3月1日
附件1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三天以上请假条
附件2: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籍管理细则》请假相关规定节选
附件3: 《昆明理工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实施细则》未履行请假等手续相关规定节选
附件4: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本科生办理请假和销假手续流程图